論驗證第十八

2010080100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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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證驗第十八
呂祖曰:嫌者病,而好道之人,求無病而長安;
怕者死,而好道之人,若不死而長生。
舉世人在世中,好道之人,欲升仙而遊物外;
舉世人在地上,好道之人,欲超丹而入洞天。
所以甘勞苦、守貧賤,
遊心在清淡瀟洒之中,
潛跡於曠野荒僻之地,
一向行持,不知功之深淺,
法之交換,難測改易之早晚。
所謂下功之後,證驗次序如何?
鍾祖曰:苦志行持,終不見功者,非道負人,蓋奉道之人,不從明師,所受非法。
依法行持,終不見功者,非道負人,蓋奉道之人,不知時候,所以不成。
若遇明師而得法,行大法以依時,何患驗證不有乎?
呂祖曰:所謂「法」者有數乎?
所謂「時」者有數乎?
鍾祖曰:「法」有十二科:
匹配陰陽 第一, 聚散水火 第二,
交媾龍虎 第三, 燒煉丹藥 第四,
肘後飛金晶 第五, 玉液還丹 第六,
玉液煉形 第七, 金液還丹 第八,
金液煉形 第九, 朝元煉炁 第十,
內觀交換 第十一, 超脫分形 第十二。
其「時」則
年中法天地陰陽升降之宜,
月中法日月往來之數,
日中有四正八卦、十干十二支、一百刻,六千分,依法區分。
自一日之後,證驗次序,以致脫質升仙,無差毫末。
始也,淫邪盡罷,外行兼修,凡採藥之次,金精充滿,心境自除,以煞陰鬼;
次心經上湧,口有甘液;
次陰陽擊搏,時時腹中聞風雷之聲;
次魂魄不定,夢寐多有恐悸之境;
次六腑四肢,或生微疾小病,不療自癒;
次丹田自煖,形容清秀;
次居暗室,目有神光;
次夢中雄勇,物不能害,人不能欺,或如抱得嬰兒歸;
次金關玉瑣封固,絕夢泄遺漏;
次鳴雷一聲,關節通連,驚汗四溢;
次玉液烹漱,以成凝酥 (音蘇)
次靈液成膏,漸畏腥羶,以充口腹;
次塵骨將輕,而變神室,出趁奔馬,行止如飛;
次對境無心,而絕嗜慾;
次真氣入物,可以療人疾病;
次內觀明朗,而不暗昧;
次雙目童人如點漆,皺臉重紓,紺 (音幹)髮再生,已老者永駐童顏;
次真氣漸足,而似常飽,所食不多,飲酒無量,終不見醉;
次身體光澤,神氣秀媚,聖丹生味,靈液透香,真香異味,常在口鼻之間,人或知而聞之;
次目覩百步而見秋毫;
次身體之間,舊痕殘靨 (音葉),自然消除,涕淚涎汗,亦不見有;
次胎完氣足,以絕飲食;
次內志清高,合乎太虛,凡情凡愛,心境自絕,下盡九蟲,上死三尸;
次魂魄不遊,以絕夢寐,神彩精爽,更無晝夜;
次陽精成體,神府堅固,四體不畏寒暑;
次生死不能相干,而坐忘內觀,以游華胥神仙之國,女樂樓臺,繁華美麗,殆非人世所有也;
次功滿行足,陰功報應,密授三清真籙,陰陽變化,預知人事,先見災福;
次觸目塵冗,厭與往還,潔身靜處,胎仙可現,身外有身,是為神聖;
次真氣純陽,吁呵可乾外汞;
次胎仙常欲騰飛,祥光生於臥室;
次靜中時聞樂聲;
次常人對面,雖彼富貴之徒,亦聞腥穢,蓋凡骨俗體也;
次神彩自可變移,容儀成仙姿可比玉樹,異香透出金色;
次行止去處,常有神祇,自來朝現,驅用指呼,一如己意;
次靜中外觀,紫霞滿目,金光罩體;
次身中忽火龍飛,或玄鶴起,便是神靈,脫凡骨而超俗流,乃曰超脫;
次超脫之後,彩雲繚繞,瑞氣紛紜,天雨奇花,玄鶴對飛,異香散而玉女下降,授天書紫詔。既畢,仙冠仙衣之屬具備,節制威儀,前後左右,不可勝紀,相迎相引,以返蓬萊,於紫府朝見太微真君,契勘鄉原名姓,校量功行等殊,而於三島安居,乃曰「真人仙子」。
呂祖曰:今日特蒙尊師,開說希夷大理,天地玄機,不止於耳目清明,精神秀媚。殘軀有托,終不與糞壤同類。
然知之者未必能行,行之者未必能得。
念生死事大,時光迅速,雖知妙理,未得行持,終不成功,與不知無異。
敢請指教交會之時,行持之法,如何下手?如何用功?
鍾祖曰:僕有《靈寶畢法》,凡十卷、一十二科,中有六義:
一曰 金誥, 二曰 玉書, 三曰 真元,
四曰 比喻, 五曰 真訣, 六曰 道要。
包羅大道,引喻三清。
指天地陰陽之升降為模範,
將日月精華之往來為法則,
實五仙之旨趣,
乃三成之規式。
當擇日而授於足下。